首页 > 通知公告 >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常见问题解答(二)

来源:发布时间:2019-03-09浏览:2903

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受理

常见问题解答



九、科技计划项目配套(项目负责人:范先生,电话23332192)

1.问:上年度纳统的“四上企业”应如何理解?

答:“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对于申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项目,一般来说,是指上年度营收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企业。企业是否为上年度纳统企业的问题,我局会向区统计局进一步核实。

2.问:获得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资助应如何判断?市创客资助是否予以配套?

答:企业可自行查看市批复文件或资助合同,市批复文件或资助合同中会明确资助的资助类别,一般会包含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字样。市创客资助一般属于创客专项类别,不在配套范围。

3.问: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多个合作单位的,区配套金额多少?

答:对于辖区企业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对该企业已获得的资助予以50%的配套。例如:A大学(不在龙华区)牵头获得了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助金额1000万元,我区B企业为项目参与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计划20%即为200万元的资助。目前科技部已向A大学拨付资助500万元(剩余的500万元验收后拨付),按照资金申报协议,已由A大学向我区B企业拨付100万元。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应对B企业获得的100万元予以50%的配套,资助金额50万元。

4.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房租扶持能否与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一并申请,或先申请房租扶持?

答:根据审批程序,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房租项目包含专家评审(同一项目只需评审一次)。符合申请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房租扶持的单位,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须经过专家评审,且房租扶持为事后资助项目,需要企业先行缴纳房租后再予以装修费及房租扶持,建议申报单位先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通过后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房租。

5.申请配套类项目,企业名称等信息有变更,是否影响申报?

答:不影响申报,企业可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并在附件中提供变更备案通知书即可。

十、高成长性企业奖励(项目负责人:陈先生,电话23332786)

1.问:高成长性企业奖励政策中,高成长性企业是指什么企业?

答:根据《高成长性企业奖励操作规程》,高成长性企业包括四类企业:

(1)独角兽企业(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公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为准);

(2)申报之日前2年内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前50强创投机构的单轮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且估值在10亿元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的企业;

(3)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公布的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榜单为准);

(4)德勤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500强企业(以德勤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公布的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500强企业榜单为准)。

十一、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负责人:詹先生,电话21044273)

1.问:不是龙华区注册企业可以申请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吗?

答:不可以。只有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才可以申报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2.问:在其他区/省/市获奖的企业可以申请此项奖励吗?

答:可以。只要是获奖后一年内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的企业就可以申请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3.问:什么时候可以申报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答: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常年接受申报。

4.问:“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如何理解?

答:假如申请单位同一个项目分别获得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副省级以上分赛三等奖和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区级分赛三等奖。申请单位获得区级分赛三等奖应立刻申请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若审核通过将获得奖励10万元。获得副省级以上分赛三等奖项根据政策拟奖励金额为20万元,申请单位需再次申请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若通过审核,我局将进行差额奖励10万元。

十二、创新创业活动扶持(项目负责人:詹先生,电话21044273)

1.问:怎么申请创新创业活动备案?

申请人请登陆http://apply.szlhq.gov.cn:9999/security/gotoLogin.go,选择“创新创业活动备案”,进入申报。

2.问:其他区的企业可以申请创新创业活动扶持吗?

答:不可以。申请创新创业活动扶持的申请单位应是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是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者或承办者,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3.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创新创业活动备案?

答: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每年1月和7月分别受理两批次备案申请。

4.问:若成功获得创新创业活动扶持,扶持金额是多少?

答: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扶持评审和会计审计通过的,给予活动实际产生的组织费、宣传推介费、会议费(含场地费、设备及布展费、资料印刷及制证费)、安全保障费实际支出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扶持。每年资助的创新创业活动不超过十场。

5.问:什么时候进行扶持申请?

答: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每年12月受理扶持申请。

十三、社会公益科研项目-软科学(项目负责人:陈小姐,电话23336095)

1.问:龙华区2018年软科学扶持项目申报,除已发布的定向课题方向外,是否接受非定向课题申报?

答:龙华区2018年软科学扶持项目定向课题方向主要是供各单位申报参考。此外,龙华区2018年软科学扶持项目也欢迎非定向课题申报。

十四、科技创新园认定及房租(项目负责人:陈小姐,电话23332789)

1.问:如何申请区级孵化载体认定?可享受的相关资助有哪些?

答:区级孵化载体认定及资助项目暂未开放,目前我局正会同区经济促进局制定龙华区园区认定政策,预计2019年正式印发执行,申报单位可关注龙华区科技局通知公告栏目或“创新龙华”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最新进展。

2.目前入驻哪些园区可享受房租补贴?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企业入驻我区3个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9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软件园的企业可享受房租补贴,标准为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租金的50%,每月每平方米最高20元,对同一单位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孵化器企业补助面积上限为500平方米;加速器和软件园企业上年度营收大于6000万元的,补助面积上限为2000平方米;加速器和软件园企业上年度营收小于6000万元的,补助面积上限为1000平方米。

关于可享受房租资助的加速器、孵化器、软家园名单,企业可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我局于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8年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第五批)受理工作的通知》,查询网址如下:http://www.szlhq.gov.cn/bmxxgk/kjcxj/dtxx_124254/tzgg_124256/201811/t20181113_14491486.htm

3. 问:申请孵化器房租,成立时间未超过5年应如何理解?

答:房租资助为事后资助,是在企业缴纳房租后予以事后补贴,申请时企业成立时间可超过5年,但是申请周期的结束时间距离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5年。例如:企业成立时间为2013年1月,现提出申请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的房租,因截止2017年12月企业成立时间已满5年,企业应将申请周期改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战略合作: 中国政府网|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高企发展年报导入)|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火炬年报,高企发展年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高企认定工作网|中国(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

全国服务热线:4000755412

(龙华):龙岗: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31层

(南山):讯美科技广场

官网公众号

官网微信号

高新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深圳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评 | 高新企业名单检索 |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查询 | 政府扶持项目 | 深圳政府资助项目 | 深圳政府扶持项目 | 政府扶持项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创业资助 | 政府扶持项资金 | 项目申报 | 深圳人才补贴 | 人才补贴申请 | 深圳各区人才补贴 | 龙华区人才补贴 | 宝安区人才补贴 | 福田区人才补贴 | 南山企业人才补贴 | 深圳各区项目申报 | 龙华区项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政府补贴 | 政府补贴项目 | 政府资助项目 | 政府补贴项目申请 | 深圳政府补贴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申请 | 知识产权贯标 | 商标注册 | 高新专项审计 | 高新专项审计报告 | 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 研发费专项审计 | 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审计 | 财务审计报告 | 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报告 | 审计资源渠道 | Copyright 2012 | 中企政策网 | 版权所有 | 相关文件通知来自网络如有侵权,第一时间删除 | 粤ICP备12072402号-2    网站制作:正能量+

1.276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