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使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9-04-19浏览:4274

  深财会〔2019〕56号

市直各单位、前海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银行机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18﹞8号)的有关规定和市纪委关于非公领域廉洁从业的有关要求,我局通过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与业务报告备案的手段与措施,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动态监控,遏制不法分子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市场秩序,降低政府部门的廉政风险。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18年2月发布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启用“大数据系统电子报告中心模块”及业务报告备案防伪的通知》(深注协秘字﹝2018﹞18号),自2018年3月1日起在行业全面实施业务报告电子化备案。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依法开展审计或鉴证而出具的报告,应纳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系统备案管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向各中介机构和市政府相关单位提供数据核实服务。为避免非法中介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请你单位使用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和鉴证报告,可通过二维码、防伪编号进行防伪验证查询,对于无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的报告,建议不予采用。你单位如发现2018年3月以来出具的无防伪二维码的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请向我局提供线索,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18﹞8号)

  2.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启用“大数据系统电子报告中心模块”及业务报告备案防伪的通知(深注协秘字﹝2018﹞18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8日

  (联系人:吴维臣,电话:83938500)


1.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18﹞8号).pdf


2.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启用“大数据系统电子报告中心模块”及业务报告备案防伪的通知(深注协秘字﹝2018﹞18号) .pdf


战略合作: 中国政府网|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高企发展年报导入)|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火炬年报,高企发展年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高企认定工作网|中国(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

全国服务热线:4000755412

(龙华):龙岗: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31层

(南山):讯美科技广场

官网公众号

官网微信号

高新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深圳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评 | 高新企业名单检索 |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查询 | 政府扶持项目 | 深圳政府资助项目 | 深圳政府扶持项目 | 政府扶持项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创业资助 | 政府扶持项资金 | 项目申报 | 深圳人才补贴 | 人才补贴申请 | 深圳各区人才补贴 | 龙华区人才补贴 | 宝安区人才补贴 | 福田区人才补贴 | 南山企业人才补贴 | 深圳各区项目申报 | 龙华区项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政府补贴 | 政府补贴项目 | 政府资助项目 | 政府补贴项目申请 | 深圳政府补贴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申请 | 知识产权贯标 | 商标注册 | 高新专项审计 | 高新专项审计报告 | 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 研发费专项审计 | 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审计 | 财务审计报告 | 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报告 | 审计资源渠道 | Copyright 2012 | 中企政策网 | 版权所有 | 相关文件通知来自网络如有侵权,第一时间删除 | 粤ICP备12072402号-2    网站制作:正能量+

0.401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