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科创委】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提交2021年第一批国家和省配套项目拨付材料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2510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 年第一批国家和省配套项目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21〕60号),现将2021年第一批国家和省配套项目拨款手续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
(一)对于非预算管理单位
1.登录市科创委业务系统,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单位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见附件4),请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造成银行退票耽误拨付的,后果自负;
3.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收据书写要求见附件5);
4.提供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验原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及提供联系方式;
5.提供办理拨款手续人员公司身份的依据(法人委托证明);
6.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变更备案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对于预算管理单位
1.登录市科创委业务系统,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在智慧财政系统完成相关申报(申报模板详见附件6);
3.单位名称已发生变更与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 装订要求
申请书原件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胶装),并于封面右上角处以铅笔标记项目在附件清单中的序号。
二、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9-20号窗口
三、集中受理时间
2021年3月18日(周四)
四、联系电话
88101557
附件:
1.2021年第一批国家和省配套项目资助情况表(非预算管理单位)
2.2021年第一批国家和省配套项目资助情况表(预算管理单位)
3.拨款须知
4.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非预算管理单位)
5.收据书写要求(非预算管理单位)
6.拨款申报模板(预算管理单位)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1:2021年第一批国家和省配套项目资助情况表(非预算管理单位).xlsx
附件2:2021年国家和省配套项目资助情况表(预算管理单位).xlsx
附件3:拨款须知.doc
附件4: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非预算管理单位).doc
附件5:收据书写要求(非预算管理单位).doc
附件6:拨款申报模板(预算管理单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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