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圳市各区政府资助项目 > 福田区补贴项目

福田区补贴项目

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请指南

来源:发布时间:2017-11-02浏览:4745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制定本政策。

 

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新落户项目支持

对区重点引进的科技项目,给予相应支持。

(一)落户支持

对新落户企业(机构),按条件给予一次性落户支持,最高2000万元。

(二)办公用房支持

 1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新落户企业(机构)在我区购置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依条件给予购房支持,最高2000万元,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对外出售。

 2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新落户企业(机构)在我区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办公用房租赁支持,最高1000万元/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租赁区政府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3办公用房装修支持

  新落户企业(机构)首次装修辖区内新购或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条件给予装修支持,最高500万元。

(三)搬迁费用支持

对新迁入我区的企业(机构),按条件给予搬迁费支持,最高300万元。 

  对新迁入企业(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团队成员,按条件给予临时安置支持,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5人计算,最高100万元。

 (四)人才住房支持

新落户企业(机构)可按《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申请租用政府人才住房;自行租赁社会物业的,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住房支持,最高3000//月、3年累计不超过108万元。

(五)招商合作机构支持

经区政府认定的招商合作机构成功引进约定项目的,按条件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最高300万元/年。

研发与创新(人才)支持

 (一)创新载体支持

以上年度公布的深圳市创新载体名单为准,按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标准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支持。由市级升级为省级、省级升级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二)研发机构支持

对在福田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福田产业发展相关的研发机构,获得市里立项支持或经专家评审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50%、最高500万元支持。 

 (三)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支持

对上年度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按第一档次(国际领先)、第二档次(国内顶尖、国际先进)、第三档次(国内先进)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支持。

 (四)孔雀计划团队支持

对上年度孔雀计划孔雀团队按第一类(国际领先)、第二类(国内顶尖、国际先进)、第三类(国内先进),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支持。

 

提示:同时满足上述(一)、(二)、(三)、(四)款条件两个(含)以上的同一单位,仅可申请其中一款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五)R&D投入支

辖区企业经核定的年度R&D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1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企业经营支持

 (一)国高企业认定支持

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20万元。

 (二)科技小巨人支持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并在地统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在20%(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支持60万元;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在15%(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支持100万元。

 (三)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支持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0%(含)以上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根据其上年度营业收入给予最高不超过160万元支持。

 (四)新兴产业企业高成长支持

对成立三年以上,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并从事深圳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五大未来产业、以及福田区重点发展的金融科技、大数据等产业,同时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30%(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支持。

 促进绿色发展支持

对辖区企业(机构)运用科技创新促进绿色发展的,依条件给予支持。 

(一)绿色项目支持

对辖区企业开展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以及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园区循环化改造等节能环保项目,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依条件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支持

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辖区内投资建设对社会公众开放的集中式快充站,按市级支持额度1:1给予配套支持;快充站外部供电线缆及供配电设施投资30万元以上的,依条件给予投资额30%的支持;单个快充站点的专项资金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对辖区经营性停车场(非政府物业)提供10个以上固定停车位建设集中式快充站、合作期达5年以上的,按1个固定停车位1万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停车场业主支持。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 

对辖区节能服务公司采用节能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福田辖区内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实际投入50万元以上的,依条件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四)绿色专业服务支持

对辖区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对标、碳核查、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等节能环保专业服务,依条件给予最高5万元的支持。

 (五)节能环保示范支持

对辖区企业获得绿色建筑、循环经济(或低碳)示范、节水示范单位等节能环保领域荣誉奖项的依条件给予支持,最高50万元。 

对辖区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并通过市、区主管部门审核的,一次性给予13万元支持。 

项目配套支持

 (一)科技计划配套

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立项的企业,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支持,同一企业有多个立项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市十大科技产业重大专项配套

对获得市十大科技产业重大专项立项支持的企业或研究机构,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00万元;项目特别重大的,按本政策第十一条的一事一议方式处理。

 (三)科学技术奖配套

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其获得奖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30万元。

 (四)众创空间配套

按照其获得市级支持额度3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00万元。

 (五)创客服务平台配套 

按照其获得市级支持额度3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00万元。

 (六)科技园区配套

福田辖区科技园区按照其获得市级支持额度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00万元。


战略合作: 中国政府网|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高企发展年报导入)|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火炬年报,高企发展年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高企认定工作网|中国(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

全国服务热线:4000755412

(龙华):龙岗: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31层

(南山):讯美科技广场

官网公众号

官网微信号

高新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深圳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评 | 高新企业名单检索 |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查询 | 政府扶持项目 | 深圳政府资助项目 | 深圳政府扶持项目 | 政府扶持项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创业资助 | 政府扶持项资金 | 项目申报 | 深圳人才补贴 | 人才补贴申请 | 深圳各区人才补贴 | 龙华区人才补贴 | 宝安区人才补贴 | 福田区人才补贴 | 南山企业人才补贴 | 深圳各区项目申报 | 龙华区项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 政府补贴 | 政府补贴项目 | 政府资助项目 | 政府补贴项目申请 | 深圳政府补贴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申请 | 知识产权贯标 | 商标注册 | 高新专项审计 | 高新专项审计报告 | 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 研发费专项审计 | 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审计 | 财务审计报告 | 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报告 | 审计资源渠道 | Copyright 2012 | 中企政策网 | 版权所有 | 相关文件通知来自网络如有侵权,第一时间删除 | 粤ICP备12072402号-2    网站制作:正能量+

2.335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