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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补贴项目

关于申报2018年度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8-08-07浏览:4268

关于申报2018年度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


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1).docx

关于申报2018年度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docx

 

各相关企业:

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文件精神我局拟开展2018年度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且是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

奖励/补贴/资助标准

1.对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

2.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申报材料

1.《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2.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支付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展合同复印件。

6.展会期间展位、活动现场现场照片原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申报流程

本年度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7日。网上申报预审通过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区或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14日。

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打印通过初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3.咨询联系方式:宝安区经促局企业服务中心四部:向先生,27759829;曾小姐,27848995;游先生,27906831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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